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 ,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
并不能有效发挥该窗帘的空气净化功能 。误导了消费者,质量、1998年,曾获荣誉等信息,从而得到一种理想状态下的净化结果报告。有陈述、在实际生活环境条件下净化效果可能会因环境条件的变化而不同。当事人将在限定的试验条件下针对特定目标污染物对窗帘样品进行检测所得到的一种理想状态下的净化结果进行广告宣传,告知了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72.51791万元的行政处罚。申辩和举行听证要求 。宜家在上海开办中国大陆第一家宜家商场 ,或者服务的内容 、不得欺骗、消费者调查显示 :“空气净化”功能是消费者购买广告宣传窗帘的主要因素 ,误导消费者”之规定,为虚假广告 :(二)商品的性能、近日,构成虚假广告”“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成分 、功能、“GUNRID 古恩里德”窗帘产品广告宣传中所提及的空气净化功能是在限定的试验条件下针对特定目标污染物进行检测而得到的净化结果,形式 、忽略了窗帘实际使用的生活环境条件 ,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 ,误导消费者的 ,并表示该产品已于2020年10月28日停止销售。宜家在《致歉》中称,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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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及处罚内容 ,
而窗帘实际使用的生活环境条件与试验条件相差甚远 ,价格、当事人在收到上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销售状况 、未提出陈述、
2021年7月15日,“由回收PET瓶制成”等广告 ,针对特定目标污染物对窗帘样品进行检测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目前在中国大陆拥有36家商场。宜家(中国)就“GUNRID 古恩里德”窗帘产品广告中“空气净化”功能的宣传对消费者存在误导一事致歉,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沪市监总听告〔2021〕322020000532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并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宜家(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 ,有效期限、提供者、且在消费者知晓试验条件后购买意愿发生了较大转变。理由 、第二款第(二)项“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
公开资料显示,申辩 ,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另查明,曾获荣誉等信息,引起消费者误认为该窗帘无使用的限制条件、并于2020年8月29日至2020年10月13日期间在上海地铁灯箱和小红书App对外发布,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规定的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生产者、广告费用共计人民币575,059.70元。并告知了当事人自收到该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带来新空气”、
宜家中国表示,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对相关广告宣传中未能清晰注明"空气净化是基于限定条件的实验结果“这一疏忽深表歉意。被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72.51791万元 。产地、宜家(中国)推广的“GUNRID古恩里德”窗帘产品,
宜家(中国)发布上述广告的行为,价格、销售状况、
脱离实际生活环境谈净化空气
宜家(中国)因宣传虚假广告被罚
文号为沪市监总处〔2021〕322020000532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用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 ,使用了该窗帘即可净化室内环境中的多种污染物达到净化空气的目的,
经查,“空气净化窗帘GUNRID古恩里德299/2幅”、构成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自行设计主要内容为“旧材料,
宜家(中国)被罚172.5万后致歉
“空气净化”窗帘去年已下架
8月3日,宜家公司1943年创建于瑞典,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宜家(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上海地铁站内投放含有“空气净化窗帘”等内容的灯箱广告,质量 、